老板:合同内容与事实有出入另有原因,但愿意赔偿员工
律师支招:企业有过失,员工可追偿社会保险和相应赔偿
金报维权热线56111111报道 2009年8月,小何等人进入宁波和义大道购物商城慕尼黑啤酒花园工作。工作三个月后,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他们发现,老板和他们签订的劳动合同部分内容有失公平,不但合同起始时间推迟,就连发放的工资数额也少了50%。昨天,宁波和义大道购物商城慕尼黑啤酒花园服务员小何向本报讲述了此事。
员工:劳动合同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 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小何于2009年8月3日应聘进该酒吧,入职后一直培训到2009年9月27日酒吧开业,月薪1500元,酒吧提供食宿,但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9年11月27日,老板要我们签劳动合同,本以为是个好事情,可我们却发现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小何告诉记者,她发现合同有两处不符:一是劳动合同签订起始日期是2009年10月25日,而他们早在2009年8月3日就入职了;二是劳动合同约定月薪为960元,而他们入职时老板答应月薪1500元。
“万一将来出事,肯定按劳动合同规定办事,那我们的合法权益不是无法得到保障了。”小何说,联想到老板一直没给缴纳养老保险之事,他们几个员工就决定辞职了。
老板:合同如此约定另有原因 愿意依法赔偿员工
2009年11月30日辞职后,小何他们决定通过法律武器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小何他们不但学习了劳动法,还向劳动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
得知小何等人的事情后,记者来到这家酒吧了解情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酒吧老板李先生表示,自己工作存在失误,酒吧刚开业,因要处理事务较多,没来得及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至于劳动合同上约定工资960元一事,李先生也做了解释,他说,酒吧员工每月加班时间不定,每个员工岗位也不确定,因此没有办法在合同中约定固定月薪。
李先生说,如果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月薪就是1500元,那么将来员工一旦加班,就要在1500基础上再长工资,毕竟酒吧也要生存。不过李先生一再表示,会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对小何他们进行赔偿。
律师:员工可追偿社会保险盒双倍工资
浙江亿站律师事务所常金学忠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用工之日起不超过用工30日之内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全额按时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酒吧老板既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同小何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酒吧须承担补缴社会保险,从用工之日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当然,作为员工,也应在辞职前与用人单位做好交接工作。
见习记者 王博 记者 蒋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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