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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茶水引出的纠纷:员工工作时间喝茶被老板开除
【发布时间:2010-01-15 09:37:22】 【点击量:3947】

员工:老板借故要辞退他
公司:是他自己说开除他好了
金报维权热线56111111报道    安姓员工是海曙区一家公司的工人,一个多月前被老板开除了,开除的诱因竟然与工作时间喝茶有关。2009年11月24日上午,安姓员工因工作时间喝茶,被老板撞见了,本来是件小事情,但是后来双方因此发生了语言争执,僵持中老板将其推出厂门外,并要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工人求助于法律援助中心,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一个月公司,另外支付赔偿金6000元。2010年1月11日下午,海曙区劳动仲裁委依法对该起劳动纠纷进行了开庭审理。

工作时间喝茶引纠纷
  安姓员工来自安徽,一年前,他来到宁波海曙区一家公司打工,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11月24日,他向往常一样来上班,早上8点接班后,他忙了会自己的工作,抽空到车间外打了杯热水。安姓员工说,车间内没有水,所以每次打水都到车间外去打,这次打水回来正在他喝水的时候,被老板看到了。“老板当时说话比较难听,还说我上班时间喝茶不工作”安姓员工说,因为自己刚喝两口,他听老板这么一说,自己也很生气,但是最初他只是反驳了两句就去干活了,没有想到老板还是在说,随之二人你一句我一句吵了起来。安姓员工说,他喝茶也没有给工作带来损失,公司也不能不让员工喝水吧! 就在二人僵持中,老板还将他推出了厂门外。

公司方:允许工人喝水但没见过这样的工人
    昨天,记者来到安姓员工所在的公司了解情况。他所说的老板就是该公司的总经理陈洪良。安姓员工反映“工作时间喝茶被老板开除”一事,陈洪良并没有否认。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记者来到安先生以前工作的车间。位于车间门口放着一台机器,但该机器已经停止工作,里面的多台机器正在运作,工人正在忙碌。
  记者看到,在不少工人身旁都摆放着茶杯,有的放在机器上,有的摆在窗台上。陈洪良说,车间允许工人喝水,而且每个工人都有自己的茶杯。但如果像安姓员工这样喝茶,那工作就不用做了。
   他回忆,11月24日早上8点10分左右他从家赶到单位门口门卫处,在门口,他就看到这个姓安的员工坐在机器旁的材料袋上喝茶,然后他把自行车推到厂里停放好后自己点了一支烟,等了会,当烟抽到一半的时候,他来到车间发现,这个工人还坐在机器旁喝茶水。“你上班时间喝茶,怎么还不工作?”陈洪良问,“我茶还没喝完呢!”姓安的员工回答,就此双方你一句我一句吵了20几分钟,吵到高潮时,姓安的员工说:“你不给我喝茶,你开除我好了,我去劳动局告你去”陈洪良一听气坏了,“开除就开除”说着,他把姓安的员工拉到了大门外,并告诉他,你不用来上班了。
    他说,姓安的员工主要负责倒料,通常情况下,如果女员工倒料安排两人,如果男员工倒料就安排一人,如果不及时倒料,机器就会空跑。陈洪良给记者拿出他们单位的车间规章制度,上面附有40几位工人代表的签名,该制度还贴在了车间的墙壁上。陈洪良说,这个员工就是违反了其中的规定。
 
劳动仲裁
员工要求补偿三倍工资公司态度坚决
   安姓员工求助于法律援助中心,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一个月工资,另外支付赔偿6000元。前天下午,海曙区劳动仲裁委开庭,公司方陈洪良并没有到场,而是委托公司律师代理,但对于安姓员工的要求,陈洪良态度坚决,他说,如果公司错了,即使是补偿两年的工资他也给,但是公司方没有错,是对方违反了公司车间的管理制度。如果这样也要补偿,那么其他工人也要仿效。

律师看法:
上班期间喝水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是关键
法律援助中心的浙江亿站律师事务所虞旭挺律师认为,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增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在该案中,安某在上班期间喝水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呢?这个需要仲裁员对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看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及内容是否违反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在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之前,不好下这个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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