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亿站律师事务所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1、活动时间
2010年6月至2012年12月
2、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所实践“诚信服务先锋”的载体,紧密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在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3、工作目标
党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更加充满活力,党员律师的法律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律师队伍。
4、宣传发动阶段
2010年6月,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创先争优的精神,讨论工作计划和相关事宜。
党员律师量体裁衣,确定个人创先争优活动实施计划,增强党组织先进性等能力建设,建立长效服务社会机制,吸收业务能力强、组织能力强、政治坚定的非党员律师进入党组织,增强党组织先进性等能力建设。
5、实施方案具体安排(时间从2010年7月至2012年12月)
(1)认真组织党支部的政治、业务学习
在学习内容方面,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也要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能力。
在学习时间安排方面,计划分三步走:
a、2010年7月—10月,组织党员律师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期间可插入学习党的最新文件、中央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b、2010年11月—2011年7月,重点学习党的最新文件、中央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以及最新的重要业务知识。
c、2011年8月—2012年12月,重点学习律师业务知识,同事学习党的最新文件、中央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及其他知识。
(2)开展相对丰富多样的组织活动
a.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要在事务所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党员律师照片,使党员律师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诚信服务先锋模范意识和责任感。
在执业律师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以创建“党员律师示范岗”为载体,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改善律师执业形象、提升律师行业服务水平。
b.要适时组织支部党员外出参观学习,包括组织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组织外出进行业务学习等。
c.党员律师在“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中,切实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d.党员律师起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宁波市海曙区法律援助中心武警浙江省宁波市消防支队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工作,让武警战士安心执勤。
e.发挥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服务社会的精神,争当志愿者,切实做好涉农民工劳动纠纷等问题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
f.与相关部门、街道协调,以党员律师为先锋,做好海曙辖区企业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完善企业的用工制度,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g.2011年建党90周年前、2012年党的18大前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评选优秀党员律师。
(3)切实做好律所律师的团结工作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特点,决定了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的多发性。党支部要积极化解矛盾,团结非党员律师,促进所内和谐,促进律师事务所正常发展。
中共浙江亿站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
201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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