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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宣读诚信诉讼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6-05-03 08:18:40】 【点击量:2755】

     天涯法律网讯(林嫩青) “本人保证诚实守信,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依法履行诉讼义务,不进行任何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滥用诉权的行为,否则将承 担诉讼不利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5月12日下午,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三亚某俱乐部有限公司与张某、王某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庭审现场,双方当 事人当庭宣读《诚信诉讼承诺书》,对诉讼行为作出诚信承诺,并现场在《诚信诉讼承诺书》上签字向法庭提交。

“诚信诉讼是很有必要的,可以防止当事人虚假诉讼,有利于案件公平公正审理。”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法院推行《诚信诉讼提示书》和《诚信诉讼承诺书》均表示认可。

据了解,全省各法院5月份起全面推行《诚信诉讼提示书》和《诚信诉讼承诺书》。《诚信诉讼提示书》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诚信义务予以明示告知,当 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参加诉讼前需认真阅读《诚信诉讼提示书》,并在相应的诉讼和执行过程中宣读和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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