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毛一波 傅燕
18年前,保安小王热心照顾一名独居老人,老人感激之余,立遗嘱要赠予小王一处房产。不料,18年后,老人的女儿找上门来讨说法。多亏海曙新芝社区请来了结对的法院法官,走进社区里化解了纠纷。
王阿婆早年丧夫,两女出嫁,一人独居。18年前,保安小王认识了王阿婆,见她一人生活不易,平时甚是照顾。老人家里需要维修,小王都全力以赴,见到老人搬运重物,也会热心帮助。渐渐地,两人关系越来越好,在小王经济拮据时,老人也会鼎力相助。
1997年,老人立遗嘱要小王照顾余生,并在遗嘱中写明要把自己的一处房产赠予小王,而老人的另一处房产也于当年低价卖给了小王。老人的两个女儿知道此事后,强烈反对母亲的做法,之后的十多年来,母女的关系堕入了冰点。2000年,王阿婆患老年痴呆症,生活不能自理。小王夫妇就把阿婆接到新芝社区的家中照顾。其间,阿婆的房子租金和退休金全由小王夫妇打理。
去年年底,老人的大女儿出现在王家,坚决要求接走母亲,收回老太赠出的房子。“十几年来,我们无微不至照顾阿太,两个女儿没有尽到子女的责任,现在说接走就接走,还要拿走房产,我们不同意!”小王夫妇态度也坚决。双方意见严重分歧,闹得不可开交。
面对这一复杂情况,新芝社区居委会请来了海曙法院西郊法庭的苏法官,在社区会议室“开庭”解纷争。苏法官认为,于法,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独立处分权,立遗嘱把自己一处房产赠予小王作为条件要小王照顾余生,并没有不当之处。可于情,亲生子女愿意赡养老人却不能,财产亦由“外人”继承,换位思考下,很多人都不能接受,况且小王夫妇也以明显的低价购得老太另一处房产,现在也该退一步,让母女俩共享天伦。
经过苏法官的耐心劝解,小王夫妇愿意放弃王阿婆遗嘱赠予的房产,王阿婆跟随大女儿家居住,由大女儿孝养余生。
据了解,苏法官与新芝社区结对,担任“庭外法官”已有2年,自从2012年3月西门街道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以来,已提供法律咨询23起,解决疑难纠纷5起。“居民中有些矛盾纠纷比较复杂,单纯靠社区调解员有难度,但上到法庭解决又没这个必要,让法官进到社区解决疑难纠纷,既能不偏离法律,又能照顾情理,也可避免过多占用公检法资源,就算牺牲点时间,我也很乐意。”苏法官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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