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首页 > 法治新闻 > 详细内容
解决实践难题 统一裁判尺度
【发布时间:2010-09-01 22:59:58】 【点击量:2124】

解决实践难题 统一裁判尺度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负责人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田 浩
 
 


 
  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将于2010年9月15日起施行。请问该司法解释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在发生海损事故后,责任人依法可以将其赔偿责任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的一项传统的海事法律制度,其体现的是法律对航运业的适当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

 
免责声明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浙江亿站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19005511-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华楼街8号世纪广场A座411室 电话:0574-81156218